
利雅德(UNA/SPA)—高級學者委員會總秘書處重申了高級學者委員會於伊斯蘭歷 12 年 1445 月 XNUMX 日發表的聲明,該聲明指出,前往朝覲的人必須獲得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前往朝覲,未經許可前往朝覲的人都是罪人。
高級學者委員會秘書長謝赫法赫德·本·薩阿德·馬吉德博士表示:「高級學者委員會就此發布的教令基於一系列證據和法律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伊斯蘭教法關於為信徒進行禮拜和儀式提供便利、消除困難的規定。全能的真主說:(真主有意讓你們輕鬆,無意讓你們艱難),又說過:(他沒有使你們在宗教上遇到任何困難),獲得朝覲許可證的義務旨在組織朝聖者,使這些大型團體能夠平靜、安全地進行儀式,這是伊斯蘭教法規定的正確的法律目標。
獲得許可的承諾也符合伊斯蘭教法所要求的利益,因為負責組織朝覲的政府機構會根據批准的人數,制定朝覲季節的計劃,涵蓋安全、健康、住宿和食物等各個方面。朝聖者的數量與授權的數量越一致,為朝聖者提供的服務品質就越高。這是伊斯蘭教法的旨意,正如全能者安拉的聖訓:“你們應當記念(穆罕默德啊),我使這殿宇成為眾人的集會之所,和安全之所。你們應當將易卜拉欣站立之處,變為祈禱之所。我囑咐易卜拉欣和易司馬儀說:‘你們應當為朝覲者、居者、姍姍子馬儀說:『你們應當為朝覲者姐。
他補充說:「遵守許可證是服從監護人的一部分。全能的真主說過:『信道的人們啊!你們應當服從真主,服從使者和你們中有權勢的人。』關於這一點,有許多經典,都明確規定了服從監護人的義務,禁止違背他的命令。遵守許可證是服從監護人的一部分。遵守的人將獲得報酬,違背監護人的人,服從監護人的一部分。
高級學者委員會建議獲得許可證。這是因為,如果上帝願意,遵守這項要求將避免因未能獲得許可而造成的重大損害和多重風險,包括對朝聖者的安全和健康、為他們提供的服務品質以及他們在聖地之間的交通和分組計劃的影響。
當局解釋說,未經許可朝覲不僅會對朝覲者本人造成傷害,還會對其他遵守規定的朝覲者造成傷害。伊斯蘭教法規定,造成更大傷害的罪比造成較小傷害的罪更大。在公認的聖訓中,先知(願主福安之)說:“一個穆斯林,他的舌頭和手能保護他的穆斯林安全。”他說:“既不應該傷害別人,也不應該以牙還牙。”
她在最後說道,致力於獲得許可證是敬畏上帝的表現。這些制度和指示只是為了朝聖者的利益而建立的。真主說:“凡在朝覲期間履行義務的人,在朝覲期間不得發生性關係,不得違抗真主的命令,不得爭吵。”
(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