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羅(阿拉伯國家聯盟通訊社)-阿拉伯國家聯盟部長級理事會於2026年3月8日星期日召開特別視訊會議,會議由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部長理事會主席國)主持,應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約旦哈希姆王國、巴林王國、阿曼蘇丹國、卡塔爾國、科威特國和埃及阿拉伯共和國的要求召開,並得到成員國的支持,會議討論伊朗對阿拉伯國家的支持,會議討論伊朗對阿拉伯國家的支持,會議討論伊朗對阿拉伯國家的支持,會議討論伊朗對阿拉伯國家的支持,會議討論。
他對伊朗於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開始,使用彈道飛彈和無人機對約旦哈希姆王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王國、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阿曼蘇丹國、卡塔爾國、科威特國和伊拉克共和國發動的無端襲擊感到震驚,這些襲擊至今仍在持續;這些行為被認為是公然且無端的侵略,違反了主權、國際法、聯合國道法。
在強調任何針對任何成員國的攻擊都構成對阿拉伯國家聯盟憲章和阿拉伯聯合防禦與經濟合作條約下所有成員國的直接攻擊的同時,
報告也強調,這些攻擊威脅到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海上航線安全、國際能源安全以及商業海上航行的安全和自由。
譴責伊朗蓄意攻擊民用目標和民用基礎設施,包括機場、港口、飯店、能源和工業設施、糧食安全服務設施、服務場所、居民區以及外交和領事機構,從而危及平民生命並違反國際法。
在重申阿拉伯國家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享有自衛權的同時,該條保障了個人或集體為擊退攻擊而進行自衛的權利,
他同時表達了對遭受伊朗襲擊的阿拉伯國家的完全聲援。
決定:
1. 強烈譴責伊朗對約旦哈希姆王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王國、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阿曼蘇丹國、卡達國、科威特國和伊拉克共和國發動的懦弱攻擊,認為這些攻擊是非法和無端挑釁,嚴重侵犯了這些國家的主權,破壞了該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公然違反了國際法、《聯合國憲章》和國際人道法。這些攻擊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2. 譴責伊朗蓄意非法攻擊民用目標和基礎設施,包括機場、海港、能源設施、糧食安全服務設施、服務場所、居民區和外交使團。這些行為危及平民生命,造成平民傷亡和財產損失,公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人道法。
3- 重申堅定支持受攻擊阿拉伯國家的領土完整、主權和獨立,並支持它們為捍衛自身安全穩定、保護自身領土、公民和居民而採取的一切必要步驟和措施,包括對這些襲擊作出回應的選擇。
4- 斷然拒絕伊朗對目標阿拉伯國家的襲擊,所有阿拉伯國家與這些國家完全團結一致,支持為阻止和擊退這些襲擊而採取的一切措施,並回顧《阿拉伯國家聯盟憲章》和《阿拉伯聯合防禦和經濟合作條約》在此類情況下的要求,強調成員國的安全是不可分割的,任何成員國遭受的任何襲擊都是對所有成員國的直接襲擊。
5- 呼籲立即停止這些侵略性的軍事攻擊,並要求伊朗立即停止對鄰國的一切挑釁行為或威脅,包括停止在該地區使用其代理人和武裝民兵。
6- 強調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遭受伊朗襲擊的阿拉伯國家有權單獨或集體進行合法自衛,並讚揚遭受襲擊的阿拉伯國家的國防和安全機構在對抗伊朗彈道導彈和無人機時所表現出的勇敢、勇氣和準備,這有助於拯救生命並減少物質和人員損失。
7- 此外,也要強調絕對支持阿拉伯國家訴諸國際機構(包括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和大會)的權利,並支持受害阿拉伯國家採取的一切措施或步驟,以發布國際決議譴責這些公然襲擊,並追究伊朗對此後果的全部責任。
8- 呼籲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承擔起維護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並發表具有約束力的決議,譴責伊朗對阿拉伯國家的襲擊,並責令伊朗立即無條件停止襲擊,並根據《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和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規定,追究伊朗對這些非法襲擊的責任。
9- 呼籲伊朗全面履行其在國際法和國際人道法下的責任,特別是在武裝衝突期間保護平民和民用物品方面。
10- 強調必須尊重國際法規定的商船和商業海上運輸的航行權利和自由,以及各國根據國際法捍衛其船舶和運輸工具的權利。
11. 譴責伊朗旨在關閉霍爾木茲海峽、擾亂國際航行或威脅曼德海峽和國際水域航行自由的挑釁行為和措施。強調伊朗任何阻礙霍爾木茲海峽合法通行和航行自由的企圖,都將危及阿拉伯灣地區的穩定及其在全球經濟和能源供應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國際和平與安全。
12-強調支持黎巴嫩的統一、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以及必須以加強其憲政機構和維護國家安全與穩定的方式,將黎巴嫩國家的全部權力擴展到其所有領土;歡迎黎巴嫩部長會議於2026年3月2日作出的決定,即立即禁止真主黨的一切安全和軍事活動,認為這些活動是非法的,並將其活動限制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的政治領域;權力掌握在黎巴嫩國家及其合法機構,特別是黎巴嫩軍隊和官方安全部隊手中,這符合黎巴嫩憲法和相關國際決議的規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安理會第1701號決議和《塔伊夫協定》;並支持黎巴嫩政府為維護其安全與穩定而採取的措施;並呼籲國際社會中的有影響力國家向以色列施壓,要求其對黎巴嫩的國際決議。
13- 呼籲國際社會積極各方向佔領國以色列施壓,使其盡快結束對1967年佔領的巴勒斯坦和阿拉伯領土的非法佔領,落實兩國方案,在1967年6月4日劃定的邊界上建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使巴勒斯坦人民行使其合法和不可剝奪的權利,從而結束阿以衝突,並在中東實現持久的和平、安全和公平的公平。
14- 請國際組織中的阿拉伯團體、阿拉伯大使理事會和阿拉伯國家聯盟駐世界各地的代表團在各級採取緊急行動,將本決議的內容傳達至各國首都和相關國際組織。
15- 請紐約阿拉伯集團支持遭受伊朗攻擊的阿拉伯國家的努力,並與這些國家和安全理事會阿拉伯成員協調,以實現本決議的目標。
16- 請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跟進本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向阿拉伯國家聯盟理事會下屆會議提交相關報告。
(結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