العالم非同尋常的阿拉伯和伊斯蘭峰會

阿拉伯和伊斯蘭特別峰會發布決定

利雅德(UNA/SPA) - 今天在利雅德結束工作的阿拉伯和伊斯蘭特別峰會發布了以下決議:
我們,阿拉伯國家聯盟各國領導人和政府領導人,以及那些

伊斯蘭合作組織,應兩聖寺護法、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國王薩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齊茲·阿勒沙特國王的盛情邀請,在穆罕默德·本·薩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齊茲·阿勒親王殿下的主持下召開會議沙特王儲兼首相,基於我們合併阿拉伯和伊斯蘭峰會​​的決定,阿拉伯國家聯盟和伊斯蘭合作組織應沙特阿拉伯王國的要求決定組織兩次定期會議,討論西元11 年2023 月1967 日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民的侵略;我們今天在利雅德市舉行會議,應對不斷升級的事件,在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王儲殿下應巴勒斯坦國和一些成員國的請求並在盛情接待下進行磋商之後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強調巴勒斯坦問題的核心地位,堅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實現其合法和不可剝奪的民族權利,首先是自由權和按照 194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的方針建立一個以東耶路撒冷為中心的獨立主權國家的權利其首都,以及根據相關國際合法性決議,特別是第XNUMX 號決議,難民返回和獲得賠償的權利,並面對任何否認或損害這些權利的企圖;巴勒斯坦問題就像所有人民爭取擺脫佔領、爭取權利的正義事業。

重申巴勒斯坦國對被佔領的巴勒斯坦永恆首都東耶路撒冷擁有完全主權,並拒絕以色列旨在猶太化並鞏固對其殖民佔領的任何決定或措施,根據國際法,這些決定或措施是無效和非法的,聯合國相關決議,聖耶路撒冷是阿拉伯和伊斯蘭國家的紅線,我們絕對聲援被佔領的東耶路撒冷的阿拉伯和伊斯蘭特徵,捍衛其中的伊斯蘭和基督教聖地的神聖性,並我們申明我們絕對支持黎巴嫩共和國及其安全、穩定、主權及其公民的安全。

我們決定:

1-強調2023年2024月在利雅德市舉行的第一次特別聯合峰會作出的決定,重新對以色列對加沙地帶和黎巴嫩的野蠻侵略作出反應,並努力結束其對平民造成的災難性人道主義影響;兒童、婦女、老人和手無寸鐵的平民,並繼續與國際社會協調行動,制止以色列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人道法的行為以及以色列對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危害。並重申2024年XNUMX月在巴林王國舉行的第三十三屆阿拉伯峰會和XNUMX年XNUMX月在岡比亞共和國舉行的第十五屆伊斯蘭峰會​​的決定。

2- 警告該地區局勢升級的危險及其區域和國際影響,以及一年前對加薩地帶的侵略擴大到包括黎巴嫩共和國的情況,以及侵犯行為伊拉克共和國、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主權,沒有得到聯合國的果斷措施,也沒有國際合法性。

3- 強調執行聯合國大會發布的所有相關決議,包括 10 年 22 月 10 日關於保護平民和遵守法律和人道主義義務的第 A/RES/ES-2023/2735 號決議以及以及安理會有必要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通過一項具有約束力的決議,迫使佔領國以色列在加薩地帶停火,立即採取充分的人道主義援助向加薩地帶所有地區提供援助,並執行安全理事會第2024(2728)、2024 (2720) 和2023.(2712)、2023(2728) 號決議,其中呼籲採取緊急措施,以便立即、擴大、安全和不受阻礙地提供援助人道主義援助和要求停火的第10 號決議,以及確認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的決議,包括自決權、民族獨立權、難民回返權、以及確認聯合國對巴勒斯坦問題負有永久責任直至其所有方面得到解決的決議;呼籲安理會響應聯合國大會於 2024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決定巴勒斯坦國有資格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國際共識,發布一項給予巴勒斯坦國正式會員國資格的決議並敦促會員國動員必要的支持以通過該決議。

4- 確認支持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和卡塔爾國與美利堅合眾國合作,為實現加沙地帶立即永久停火併釋放人質和囚犯所做的巨大努力,並受到讚賞;由於以色列政府放棄了已達成的協議,以色列應對這些努力的失敗負責。

5-呼籲國際社會執行國際法院19年2024月XNUMX日諮詢意見的全部內容,盡快結束以色列的佔領,消除其影響,並賠償其損失。

6- 譴責以色列佔領軍自目前對加薩走廊和整個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的數千名巴勒斯坦公民(包括兒童、婦女和老年人)進行侵略以來犯下的強迫失踪罪行,此外還實施虐待行為、壓迫、酷刑和有辱人格的待遇,並呼籲聯合國會員國在各級努力查明被綁架者的命運,努力立即釋放他們,確保對他​​們的保護,並要求獨立對這一罪行進行透明的調查,包括處決一些被綁架者。

7- 最強烈譴責以色列佔領軍在加薩地帶犯下的種族滅絕罪,包括亂葬坑、酷刑罪、野外處決、強迫失蹤、搶劫和種族滅絕等可怕和令人震驚的罪行清洗,特別是過去幾週在加薩地帶北部進行的清洗,並呼籲安理會成立一個獨立、可信的國際調查委員會來調查這些罪行,並採取嚴肅措施,防止壓制證據和證據,以追究肇事者的責任並確保他們不會逃脫懲罰。

8 - 強烈譴責以色列對黎巴嫩長期和持續的侵略以及侵犯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並呼籲立即停火,全面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1701(2006)號決議的所有規定,並強調在面對這次侵略時與黎巴嫩共和國團結一致。強烈譴責蓄意針對黎巴嫩軍隊及其中心的行為,導致黎巴嫩軍隊中多名烈士倒下和受傷,以及殺害平民、系統性破壞居民區和強迫人員流離失所,以及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聯黎部隊」成為攻擊目標。強調支持黎巴嫩憲法機構行使其權力並將黎巴嫩國家主權擴展到其整個領土,在這方面強調支持黎巴嫩武裝部隊作為黎巴嫩統一與穩定的保障者,並強調加快黎巴嫩武裝部隊建設的重要性。規定和執行《塔伊夫協議》,選舉共和國總統並組成政府。

9.明確譴責以色列蓄意攻擊聯合國駐黎巴嫩維和部隊,這直接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並呼籲聯合國安理會要求以色列負責確保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安全保障在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的旗幟下。

10- 拒絕巴勒斯坦公民在其領土內外流離失所,因為這是我們將共同面對的戰爭罪和對國際法的公然違反。

11.譴責以色列對加薩走廊平民實行集體懲罰政策和使用圍困和飢餓作為武器,呼籲國際社會立即採取實際步驟,結束侵略造成的人道主義災難,包括強迫以色列人以色列完全撤出加薩地帶,開放其與加薩走廊之間的所有過境點,解除對安全、迅速和無條件人道援助進入加薩地帶的一切限制和障礙,履行其作為佔領國的義務。在同一背景下,以色列佔領軍被要求立即從拉法口岸和薩拉丁(費城)軸線撤出,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返回管理拉法口岸,並恢復拉法口岸工程2005 年的通行和准入協議允許救援組織正常工作並以安全有效的方式恢復援助流動。

12- 強調需要共同努力落實加薩緊急人道主義應對會議的成果,該會議由約旦哈希姆王國主辦,與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和聯合國於 11 年 2024 月 2 日聯合舉辦,為將於公元2024 年XNUMX 月XNUMX 日在開羅主辦的人道主義會議動員必要的支持,努力向該部門提供足夠的人道主義支持。

13. 呼籲國際社會採取有效行動,迫使以色列尊重國際法,譴責在適用國際法、國際人道法和《聯合國憲章》方面的雙重標準,並警告這種雙重性嚴重損害了保護以色列的國家的信譽。將其置於問責制和多邊行動的可信度之上,並暴露了應用人類價值體系的選擇性。

14-歡迎大會10年24月18日通過的A/RES/ES-2024/XNUMX號決議,該決議通過了國際法院關於以色列佔領非法性的法律意見的結果。

15. 呼籲世界所有國家、其立法機構以及所有國際機構和組織遵守關於耶路撒冷城及其作為 1967 年被佔領巴勒斯坦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法律和歷史地位的具有國際合法性的決議。

16- 強烈譴責以色列針對耶路撒冷市伊斯蘭和基督教聖地並改變其阿拉伯伊斯蘭和基督教身份的侵略性措施,呼籲國際社會向以色列施加壓力以阻止這些措施,並警告不要繼續對阿克薩清真寺/謝里夫聖地的攻擊,包括破壞清真寺的禮拜自由、阻止禮拜者進入清真寺、褻瀆清真寺、襲擊清真寺、褻瀆清真寺以及毀壞清真寺內的物品定居者,並試圖改變阿克薩清真寺現有的法律和歷史狀況,並在時間和空間上對其進行劃分,並確認阿克薩清真寺/謝里夫聖地及其整個區域144平方米,是......一個僅供穆斯林禮拜的純淨場所,附屬於約旦捐贈部的耶路撒冷捐贈管理局和阿克薩清真寺事務部是該清真寺的唯一合法授權機構。的管轄權。

17. 要求安理會通過一項決議,責成以色列停止這些威脅該地區安全與和平的非法政策,執行聯合國有關耶路撒冷聖城的決議,並譴責任何一方承認耶路撒冷為聖城佔領國以色列的首都被視為非法和不負責任的措施,這是對巴勒斯坦人民和伊斯蘭國家的歷史、法律和民族權利的攻擊,並認為任何旨在改變其法律地位的步驟。決議,必須立即取消和撤銷,必須呼籲任何國家採取影響耶路撒冷現有法律和歷史局勢的步驟。委員會及其執行機構Bayt Mal Al-Quds Al-Sharif 機構。

18- 開始努力動員國際支持,凍結以色列參加聯合國大會及其附屬實體,準備向大會第十屆特別會議(團結一致,共謀和平)提交聯合決議草案其違反《聯合國憲章》、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以及不履行其在聯合國的會員義務,並基於國際法院於公元19 年2024 月XNUMX 日發表的諮詢意見。

19- 呼籲所有國家禁止向以色列出口武器彈藥;他敦促各國加入土耳其共和國和由(18)個國家組成的核心小組提出的倡議,該倡議已由(52)個國家、伊斯蘭合作組織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簽署,並聯合發出一份聯合聲明。安理會、聯合國大會主席和聯合國秘書長所發出的訊息,目的是停止向以色列提供武器,並呼籲所有國家簽署該訊息。

20. 敦促國際刑事法院迅速對以色列文職和軍事官員發出逮捕令,因為他們對巴勒斯坦人民犯下屬於法院管轄範圍內的罪行。

21、呼籲安理會和國際社會採取必要決定,包括實施制裁,制止以色列在被佔領的約旦河西岸採取的非法升級措施,這些措施破壞了兩國解決方案,並扼殺了實現公正和全面和平的所有機會並譴責佔領國為擴大非法定居者殖民主義而強行吞併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任何部分的殖民政策,並認為這是對巴勒斯坦人的公然、系統的攻擊。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原則和聯合國相關決議。

22. 強烈譴責以色列定居者針對巴勒斯坦公民及其財產實施的恐怖行為,這些行為在以色列佔領政府的支持和武裝及其部隊的保護下有組織地升級,並呼籲: - 拘留定居者他們對巴勒斯坦人民及其財產所犯下的罪行負有責任。
將以色列定居者和猶太定居運動列為恐怖團體和組織,將其列入國家和全球恐怖分子名單,並在包括聯合國,特別是安理會在內的各級開展工作,追究以色列領導人和定居者所犯下的罪行的責任犯罪。
- 抵制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以色列定居點的產品以及在那裡運營並列入人權理事會於公元 30/6/2023 年發布的數據庫的公司,並形成包括這些公司名稱的恥辱名單因為他們助長了佔領並試圖使其永久化。
- 呼籲世界各國,包括成員國,防止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的殖民者出於任何目的進入該領土,並建立特別機制和措施,檢查身份證件,核實其居住地與巴勒斯坦國合作,因為他們正在參與針對巴勒斯坦人民及其財產和土地的恐怖主義行動。
呼籲阿拉伯國家聯盟總秘書處和伊斯蘭合作組織總秘書處與巴勒斯坦國合作,編制這些團體的名單,並分發給成員國。

23- 呼籲國際行為體在國際社會的支持下啟動一項有具體步驟和時間安排的計劃,以結束佔領並按照1967 年2002 月XNUMX 日的方針建立一個獨立、主權的巴勒斯坦國,以被佔領的耶路撒冷為首都,在兩國解決方案的基礎上,並根據批准的職權範圍和 XNUMX 年《阿拉伯和平倡議》。

24- 強調,如果不結束以色列對截至1967 年2002 月XNUMX 日邊界線為止的所有阿拉伯被佔領土的佔領,就無法在該地區實現公正和全面的和平,從而保障該地區所有國家的安全與穩定。

25、感謝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國家,呼籲其他國家效仿,並歡迎由阿拉伯-伊斯蘭聯合部長級委員會發起、由阿拉伯-伊斯蘭聯合委員會發起的「實施兩國解決方案國際聯盟」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與阿拉伯和伊斯蘭國家協調,並與歐盟和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合作,於2024 年XNUMX 月在紐約市舉行了第一次會議,強調了這一點的重要性。
26- 努力動員國際社會支持巴勒斯坦國作為正式成員加入聯合國,並支持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作為阿拉伯和伊斯蘭組織成員所做的值得讚賞的持續努力在安理會,除了努力支持巴勒斯坦的事業和團結一致外,還提交了一份接受此成員資格的決議草案。

27.譴責以色列佔領政府部長的極端主義和種族主義行為及仇恨言論,呼籲國際社會根據國際法追究他們的責任。

28- 譴責以色列佔領當局及其代表對聯合國及其秘書長的持續攻擊,並譴責對國際委員​​會和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成員工作的禁令禁止特別報告員進入巴勒斯坦國領土,並終止駐希伯倫國際存在特派團的工作,這明顯違反了其作為佔領軍的義務和聯合國相關決議。

29- 譴責以色列議會繼續通過和批准種族主義和非法法律,包括所謂的法律,撤銷給予聯合國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近東救濟工程處)僱員的豁免權,阻止他們在被佔領土工作巴勒斯坦領土並與他們斷絕關係,並決定拒絕建立巴勒斯坦國,並強調這些法律和決定是無效和非法的,並呼籲聯合國成員國對以色列實施制裁,佔領國,迫使其遵守國際法和國際合法性決議,並呼籲所有國家向該機構提供有效的政治和財政支持。

30. 呼籲向巴勒斯坦人民和巴勒斯坦國提供一切形式的政治和外交支持及國際保護,實現巴勒斯坦民族團結,並有效承擔對包括加薩地帶在內的整個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的責任,統一巴勒斯坦領土它與包括耶路撒冷市在內的西岸合作,並透過支持巴勒斯坦國在人道主義救濟計畫、經濟復甦和加薩走廊重建方面的努力,在經濟上支持巴勒斯坦國,強調繼續支持巴勒斯坦國預算的重要性巴勒斯坦根據商定機制啟動透明的金融安全網絡,並要求國際社會迫使以色列佔領當局立即完全釋放扣留的巴勒斯坦稅收資金。

31- 支持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在這一關鍵階段為實現巴勒斯坦團結而作出的持續努力,使巴勒斯坦政府能夠履行其對巴勒斯坦人民的責任和義務,包括通過組建各種機制和機構,並同意巴勒斯坦國總統在4 年1967 月XNUMX 日巴勒斯坦領土政治與地理統一框架內頒布法令,成立加薩走廊社區支持委員會。

32. 呼籲繼續向黎巴嫩政府提供緊急人道主義和救濟支持和援助,以應對以色列侵略的影響,包括應對流離失所者的危機,直到他們能夠返回自己的地區並獲得生活必需品。實施改革,讓兄弟友善的黎巴嫩國家參與支持其經濟,並幫助黎巴嫩人民擺脫他們面臨的生活危機。

33- 強烈譴責以色列對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領土不斷升級的野蠻侵略,包括以平民為目標,摧毀民用建築和基礎設施,侵犯其主權,這構成犯罪,嚴重違反國際法和聯合國相關決議,並強調需要結束以色列對阿拉伯敘利亞戈蘭的佔領。

34-指定根據11年2023月XNUMX日首屆阿拉伯-伊斯蘭聯合峰會決定成立的、以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為首的阿拉伯-伊斯蘭聯合部長級委員會繼續開展工作,加大力度,擴大其中包括努力製止對黎巴嫩的侵略;委員會應提交定期報告,由兩個秘書處分發給會員國。

35-指定部長級委員會致力於讓「全球南方」的其他行動者更參與努力,加強國際支持,以結束戰爭和以色列的佔領。

36-強調需要根據國際法規則保護海上航道的航行。

37.歡迎阿拉伯國家聯盟、伊斯蘭合作組織、非盟在利雅德簽署支持巴勒斯坦問題三方機制,讚賞非盟在巴勒斯坦問題上的堅定立場。

38. 指派阿拉伯國家聯盟和伊斯蘭合作組織秘書長協調落實本決議所述內容,並就此向領導人提交定期報告。

(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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