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達(UNA)-伊斯蘭合作組織(OIC)獨立常設人權委員會重申其對打擊一切形式和表現的伊斯蘭恐懼症的承諾。
每年15月XNUMX日是國際反對伊斯蘭恐懼症日,委員會也呼籲國際社會在既定的人權標準和機制基礎上,透過協調一致的外交、法律、社會、文化、文明和體制方式,重新關註解決日益增長的宗教仇恨、歧視、仇恨言論以及煽動仇恨和暴力的問題。
委員會對極右翼在政治舞台上不斷崛起深表關切,這助長了仇視伊斯蘭教及其在世界各地的危險表現。
委員會強調,政治上的非人性化、意識形態和民主的合法化以及仇視伊斯蘭教和宗教仇恨的製度化,特別是針對穆斯林婦女和移民的仇恨,造成了一種恐懼和社會排斥的環境,這與多元化、法治和基於權利的社會秩序的原則不符。
委員會解釋說,國際人權法及其先進機制以促進普遍性和支持人類尊嚴、平等、不歧視和宗教自由為基礎,如主要法律文書所規定,為對抗仇視伊斯蘭教及其各種表現形式提供了規範框架。
委員會敦促聯合國秘書長根據聯合國大會相關決議,加速任命聯合國打擊伊斯蘭恐懼症特使。
委員會強調,各國仍對打擊伊斯蘭恐懼症負有主要責任,因為它們擁有建立包容和公正社會所需的法律、政治和社會工具。
委員會也敦促各國採取國際規範框架,包括制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補充標準,啟動《公約》附加議定書草案談判,將仇視伊斯蘭教等種族主義和仇外性質的行為定為犯罪,此外還應頒布和實施全面的國家立法,專門針對仇恨犯罪和歧視穆斯林的行為並將其定為犯罪,並在聯合國內部監測並監測伊斯蘭教報告和伊斯蘭教機構的行為數據並將其設定為犯罪,並在聯合國內部監測和伊斯蘭教報告。煽動性言論事件時實現透明度。
(結束了)